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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可以典质的财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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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可以典质的财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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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典质的财产是指法律,行政法规未禁止典质的财产。

     

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

A.应当办理典质登记;

B.典质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
     

登记生效主义

典质人可以将财产一并典质

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;

(三)以招标,拍卖,公然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;

(四)出产设备,原材料,半成品,产品;

A.典质权自典质合同生效时设立;

登记公示主义

B.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     

(五)正在建造的建筑物,

A.当办理典质登记;

登记生效主义

B.典质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
     

(正在建造的)舟舶,航空器;

A.典质权自典质合同生效时设立;

B.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     

登记公示主义

(六)交通运输工具;

(七)法律,行政法规未禁止典质的其他财产。

     

A.林木,林地,草地使用权典质;

B.农作物典质: 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典质的,土地使用权部门的典质无效。

     

C.海疆使用权典质;

D.探矿权典质: 典质前提同转让前提(探矿权人完成划定的最低勘查投进后经批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