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称新手机系二手水货 起诉商家双倍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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称新手机系二手水货 起诉商家双倍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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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称新购诺基亚手机中惊现他人短信记录和通信名单,到售后保修处鉴定,竟被告知手机为水货。日前,手机消费者田某将北京万商汇赛格数码电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商家双倍赔偿损失,崇文法院受理了此案。   原告田某诉称:其于2008年4月28日在被告处购买诺基亚E90型手机两台,单价5680元,税后(开发票)价6015元,共计15030元。购买商品时被告商品标签上标明产品为“优”级。但购买后原告发现其中一台所购手机是经他人使用过的旧机:新机子里尚存有购机之前他人使用手机留下的短信记录,且手机电话簿里存有他人几十条通信名单。后原告找被告要求退货,被告在承认上述事实的基础上答复“只能换新机”。经多次协商,被告让原告去手机的生产商——诺基亚售后保修处做鉴定。在保修处,原告得到一个意外的答复:此机子不能享有任何售后保修服务,因为该手机系未经国家批准入网使用,同时还是诺基亚非销往中国大陆的商品。   原告认为,被告在出售商品时故意向原告隐瞒了所购手机的真实情况,诱使原告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思的错误购买行为。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并实施了“以旧充新、以次充好”的欺诈行为。故依照《民法通则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提出了上述诉请。   目前,本案正在审理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