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使侦查、检察、审讯、监狱治理职权的JG及其工作职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财产权,受广州花都律师合同法规
行使侦查,检察,审讯,监狱治理职权的JG及其工作职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1的,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:
(1)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,拘留收禁,冻结,追缴等措施的;
(2)依照审讯监视程序再审改判无罪,原判罚金,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。
行使侦查,检察,审讯,监狱治理职权的JG及其工作职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1的,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:
(1)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,拘留收禁,冻结,追缴等措施的;
(2)依照审讯监视程序再审改判无罪,原判罚金,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