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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强迁”程序得定义广州花都律师债权债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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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强迁”程序得定义广州花都律师债权债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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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 怎么是“强拆”程序?  答: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划定得搬迁期限内未搬迁得,由市,县人民ZF责成有关部分强制拆迁,或者由房屋拆迁治理部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。

      房屋拆迁治理部分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,应当邀请有关治理部分,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得代表等,对行政强制拆迁得依据,程序,补偿安顿尺度得测算依据等内容入行听证。

     房屋拆迁治理部分申请行政强制拆迁,必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,方可向ZF提出强制拆迁申请。

      根据《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》第 14 条,第 15 条得划定,强制拆迁前,应妥善解决被拆迁人得补偿安顿或者周转用房题目;在房屋拆迁公告划定得或者条例第十4条第1款划定得裁决作出得拆迁期限内,被拆迁人无合法理由拒尽拆迁得,县级以上人民ZF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得决定,逾期不拆迁得,方可强制拆迁。

    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,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 ( 居委会 ) ,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实人,并由公证部分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入行证据保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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