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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登记中,土地使用年限怎样确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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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登记中,土地使用年限怎样确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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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导读:房地产登记中,土地使用年限怎样确定?1988年1月3日之前政府无偿划拨用地仍按原划定执行,即(1)住宅;50年(2)教育,科技,医疗卫生,市政,公共建筑,交通,特殊用地;50年(3)产业,仓
关键词: 使用年限,登记,土地,房地产

     

房地产登记中,土地使用年限怎样确定?1988年1月3日之前政府无偿划拨用地仍按原划定执行,即(1)住宅;50年(2)教育,科技,医疗卫生,市政,公共建筑,交通,特殊用地;50年(3)产业,仓储;30年(4)贸易,金融业用地;20年(5)种植,畜牧,养殖业用地;20年1988年1月3日之后,凡通过有偿方式与国土局签订了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》的土地,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家划定执行。

     即: (1)栖身用地70年;(2)产业用地50年;(3)教育,科技,文化,卫生,体育用地50年;(4)贸易,旅游,娱乐用地40年;(5)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
     对公告之前签订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》的按合同划定的起始日推算,顺延。

     公告之后的按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》划定计算。

     对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历史行政划拨用地,仍按原批准的使用年限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