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—债权债务
关键词: 广州花都律师、暂缓执行、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
暂缓执行的法定情形
因执行担保暂缓执行。
缓受院将相关情形告委托法院的同时,应当暂缓执行。
人法院发现执行法院据以执行的执行根据确有错误,或者执行法院在执行中的执行行为不当,应予纠正时,为了避免错误后果的不断扩大,可以指令执行法院暂缓执行。
执行中止的法定情形
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,且不损害公共利益;
案外人对行标的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,即法院裁定执行异议成立时,应中止执行;
作为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,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;
作为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,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;
人民法院作出宣告破产的裁定;
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。
注意 执行中止须采用书面裁定的方式作出,裁定经送达当事人即生效。